2015年7月10日 乌法
我们要继续以“上海精神”为指引,坚持上海合作组织一贯秉持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多边主义和开放主义,相互尊重彼此利益,不干涉别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争端,以共赢理念促进发展繁荣。要让“上海精神”在本地区更加深入人心、发扬光大,成为本组织成员国打造命运共同体、共建和谐家园的精神纽带。
2016年6月24日塔什干
成员国团结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和独特优势,也是各方一点一滴积累互信得来的宝贵成果,需要倍加珍惜和精心呵护。建议各方坚持通过沟通增进理解,妥善处理遇到的合作难题,增强上海合作组织凝聚力。
为促进本地区经济整体发展,中方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希望上海合作组织为此发挥积极作用并创造更多合作机遇。
2017年6月9日阿斯塔纳
“上海精神”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是本组织发展的保证。我们要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新老成员国密切融合,深化政治互信,加大相互支持,构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中方和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等区域合作倡议以及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各国发展战略对接,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为此发挥重要平台作用。
《光明日报》( 2018年06月09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