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伤调查人员,顶格处罚没商量
证监会调查人员表示,北八道案中行为人通过中介配置驱动杠杆公司,一方面是快速调动巨额的资金,另一方面大量使用表面上看来毫无关联的数百个股票账户,实施操纵行为,把违法行为隐藏在这些账户后面,使得其操纵行为更具有隐蔽性。
北八道采用多种手段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相关人员还通过实施故意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行为阻碍、抗拒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职权,其集团高管及相关人员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为销毁证据抓伤证监会稽查人员。
证监会认定,2017年2月7日至5月9日期间,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方式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影响了股票价格,累计获利944,871,216.23元。
证监会认为,北八道用“凶残”、“恶劣”的操纵手法“割韭菜”行为,应受到“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金额达56.7亿元,时任北八道法定代表人林庆丰、时任北八道控股股东林玉婷,作为北八道主要负责人起组织、领导作用,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被罚终身市场禁入,被分别罚款180万元;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时任北八道总经理、配资业务负责人李俊苗作为具体负责人员,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被采取5年的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