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1日电 今日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在这个劳动者的专属节日里,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诸多权益也再次引发关注。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带薪年假如何休?女性劳动者享有哪些特殊权益?一系列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劳动报酬发了吗?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对于劳动者关心的加班费,《劳动法》也有明确的规定。
依照该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春节、元旦、五一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五险一金”缴纳了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
《劳动法》中也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加班超时了吗?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则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