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正文

发条朋友圈竟被罚3万?注意了,这些行为可能违法!(3)

www.taihainet.com 来源: 中新网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注意了,这类行为严重时会触犯刑法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违法行为达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则构成刑事犯罪,将面临刑事追诉。

  《刑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那么什么行为才达到上述条文中“情节严重”的标准呢?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汇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行为人从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时即会受刑事追诉。

  杨汇指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若公司员工在收到相关内幕消息后,客观上存在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则可推定该员工具有“内幕交易”的故意。对于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也会受到刑事追诉。而涉案人员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则应根据个案中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如主观恶性的深浅、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获利数额的高低等。

原标题:发条朋友圈竟被罚3万?注意了,这些行为可能违法!

原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j/2018/04-14/8490951.shtml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相关新闻
一言不合就动粗?央视记者带你解锁特朗普的拉美“朋友圈”

美国总统特朗普原定于4月13日、14日出席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的第八届美洲国家峰会,这次行程原本是特朗普就任总统以来首次访问拉美。然而当地时间4月10日,白宫突然宣布特朗普取消了利马之行,这也使他成为第一名不出席美洲国家峰会的美国总统。   美洲国家峰会历来被认为是观察美...

中国银行合肥员工违法欺骗投保人 保险产品虚假宣传

今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安徽保监局皖保监罚〔2018〕5号处罚决定,2018年2月7日,中国银行合肥和平路支行工作人员在营业大厅宣传展板上书写的保险产品宣传用语与产品真实情况不符,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中行和平路支行罚款20万元。

上市公司女职员发1条朋友圈被罚3万 背后发生了啥

上市公司女职员发了一条朋友圈,被罚3万块!背后究竟发生了...   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女文员杨小桃,估计怎么也想不到发了一条朋友圈,就因为泄漏内幕消息被罚了3万元。   看来上市公司除了要管好老板的嘴之外,还要管好员工的朋友圈,自媒体时代,随时可能违规。   4月10日,...

中国人寿贵阳三宗违法 不守条款虚假宣传与隐瞒情况

贵州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贵阳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对保险产品进行误导和虚假宣传等三项违法行为。   一是国寿贵阳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贵州保监局决定责令国寿贵阳分公司改正违...

农险违规曝光 人保财险、华农财险、阳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四险企被罚405万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受到财政补贴保费政策的支持,一方面推动了这一市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隐藏着诸多违规乱象。原保监会近期开出多张罚单,均指向农险,涉及4家财险公司,合计被罚405万元,原因皆为报送的农险自查报告存在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而从历年保险监管机构开出的罚单来看,农险数据不真实成为乱象之一。   连开9张罚单   原保监会分别于3月12日、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