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3日电 这种在微信群聊和朋友圈发生的“泄密门”不在少数。
上市公司奋达科技的女职员杨小桃恐怕没想到,自己在微信发了一条朋友圈,竟被处以3万元罚款。
4月9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杨小桃、林立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此次内幕交易的时点正是奋达科技董事长发出“员工增持”的倡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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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朋友圈涉嫌泄露内幕信息
海南证监局在此次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中详解了始末。
2017年6月1日下午收市后,奋达科技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当日17点左右,肖某与董事会秘书谢某沟通了关于倡议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事项,基于此,谢某平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2017年6月2日7点,谢某电话告知证券事务代表周某上述事项需公开披露。
7点30分,谢某、周某与证券事务代表助理罗某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但直到8点04分才将拟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
期间,罗某不慎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
8点05分,时任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钟某和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杨小桃来公司文印室复印材料时,看到了罗某遗忘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
8点20分,罗某发现其有关该事项披露的文件遗忘在复印机台,遂前往将该文件取回。
10点,杨小桃将其拍摄的《倡议书公告》照片发到其微信朋友圈。
10点31分,钟某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的图片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林立在该群中看到了此信息。而林立当时为奋达科技电器产品技术部副经理。
当日11点04分,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6,630元。
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并于11点45分收到巨潮资讯关于本次信息已成功披露的回执。
林立分别于2017年 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此前买入的“奋达科技”股份,获利106,715.08元。以上事实,有奋达科技公告、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