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过程广泛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代表委员表示,宪法修改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了人民意愿,得到了人民拥护。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新川村党总支书记张天任代表说:“在我国宪法制定和历次修改过程中,十分注重公众的广泛参与。这次宪法修改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愿望,广泛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同时,宪法修改的内容也丰富了民主的实现形式,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等规定,都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将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我是少数民族,和其他民族群众在风俗习惯、饮食文化上有不同,但是彼此尊重、相互包容,交往起来非常和谐和睦。”云南省昆明市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科含代表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对民族关系的表述从“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加了“和谐”,体现了各族群众对国家安宁、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向往,也是对目前我国民族关系的确认,符合实际,为今后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保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代表说:“宪法修正案草案绘制的蓝图中包含着处理好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草案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中国对外关系发展新的历史定位,用宪法之笔将其确认和固定,是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的,是宪法本身的与时俱进。”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代表委员表示,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应该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宪法修正案草案经这次大会审议通过后,我们将深入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全面准确领会、深刻理解修宪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新的宪法精神上来,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同时根据新的宪法修正案,认真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计划,统筹安排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代表说。
(本报记者徐隽、杨文明、段宗宝、杨迅、贺勇、齐志明、姜洁)
原文标题: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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