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5月5日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5年7月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2017年5月23日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认为,“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7年6月27日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2015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制度自此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明确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同年1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同年12月28日、12月30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先后挂牌成立。
此外,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加强检察监督”、“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等做出过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悉心关怀和谆谆教导,让所有检察干警心里温暖如春,干劲十足。
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检察机关重在行动落实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下面,小编为您细细道来。
1
履职尽责,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积极投入严厉打击暴恐活动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涉医犯罪,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2
精准对接,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积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先后制定实施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一带一路”等11个司法办案指导意见,坚决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和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现场督办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案,守护绿水青山蓝天;挂牌督办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3
有腐必反,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周永康、孙政才等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坚决惩治扶贫等领域“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坚持不懈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决贯彻、全力配合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
4
担当作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法律监督,监督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监督纠正“以权减刑”、“提钱出狱”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