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杭州2月1日电 (见习记者 廖式映)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蓝色钱江放火案”二审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2017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一栋住宅内起火。女主人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在火海中丧生。杭州警方调查后认定,这是一起人为纵火的刑事案件。事发家庭的保姆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被杭州上城警方刑事拘留。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1日,该案一审在杭州中院开庭,但因被告人莫焕晶的律师党琳山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根据杭州中院通报,将为被告人莫焕晶另行指定辩护人,延期审理该案。
在该案二审的法庭调查讯问环节,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就有关事实和细节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被告人莫焕晶承认放火和盗窃事实,同时辩称,其放火的目的是想通过先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朱小贞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借款;其未逃离现场,且有报警等配合救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