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平台有相应的监管责任
e代驾曾在推出代喝功能之初表示,“e代喝”事实上是以LBS(基于位置服务)定位为基础,以多种交友策略为形式打造的一个社交入口。但这一初衷并未在“e代喝”平台上有任何文字作为提示。
对于网友关注的“e代喝”平台方是否要为可能发生的风险承担责任的问题,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如果e代驾上线的代喝业务,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那么当事人在平台上沟通交流后,是否愿意代他人喝酒,是否签订代喝酒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如果发生人身伤害,应当根据双方的协议,以及是否存在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等侵权责任法认定的侵权行为综合判断。
但这并不意味着e代驾完全可以规避任何责任。《民法总则》有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e代驾有责任对通过平台进行的活动进行监管,一旦发现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否则也需要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双方签订的代喝协议是否有效?雇用一方是否有义务调查对方是否具有酒量,以及是否存在不能喝酒,或因喝酒可能导致的疾病?常莎认为,双方的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违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则应认定合同有效。
但常莎律师提醒,受雇方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能力做出理性的判断,如果明知自己不能喝却仍替人喝酒,则应当认为是一种自甘风险的行为。作为雇用方,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则不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风险。
原标题:代驾软件上线“代喝酒” 平台:发生意外后果用户担
原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8/01-07/84181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