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题:抄文件、抄讲话、抄标语,基层为什么有这么多“文抄公”?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李劲峰、张丽娜、席敏、刘硕
今年以来,陕西神木县、郑州市金水区等地在宣传标语中出现其他地名“穿越”的情况。陕西神木县街头的文明宣传标语,开头第一句话竟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宣传标语的48个字与3年前长沙市发布的文明公约完全相同,被网友称之为“神木爱长沙”。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基层的文件材料、领导讲话、宣传标语大量雷同,抄袭成风。所谓“传递式”发文、“共享式”写作频频出现。
文件地名、人名、数据通通照抄,对照检查材料竟引用废止文件
“所谓‘传递式’发文、‘共享式’写作,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甚至干部常用的套路。说白了其实就是生搬硬抄。”一些基层干部坦言,有的地方公文照搬照抄,甚至连地名、人名、数据都不加修改,出现各种令人瞠目的文件材料和干部发言。
安徽省委巡视组上半年在一个县巡视时,发现县里一些领导干部发言材料雷同。巡视组将25份发言材料通过“关键字”在互联网上逐一搜索,结果有20份能在网上搜到原文,并且相似度都超过90%。其中,有多名干部抄袭了同一份材料,甚至还有干部将别人已经发表的文章拿来,直接署上自己的名字。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地方文件材料的文风主要有两类“怪相”:
——直接照搬照抄,甚至连差错都抄袭不误。环保部2月份通报显示,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其他地区预案,正式印发的文件中,甚至还出现其他区县地名单位。
福建省委检查组曾抽查福安市2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撰写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发现5名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竟仍引用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容。当事人承认,这些材料全部抄袭自网络。
——下级单位抄上级单位,改头换面“套”发文件。中部地区一位基层党办公务员介绍,随着公文规范化管理,《关于转发某某县关于转发某某市关于转发某某省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之类“N次方文件”,现在已经很少见,更多采用的是“套”文件方式。
比如,接到上级XX市的通知后,将文头改成XX县区的通知,文中涉及的市改成县区,其余内容不动,再转发下去。“看上去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下发的新文件,其实内容就是转发上级文件。”
记者在西部一地级市改革办翻阅了当地全年出台的231份文件,文件的下发时间通常与收到原文件的时间间隔较短,许多文件与原文件结构、标题、内容极其相似。在一份市级医改文件中,换了个抬头和落款,将“我省”全部换为“我市”,主体内容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抄了省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