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卖淫 贩毒 敲诈……法院不起诉 他们却自愿坐牢 怎么回事?
犯罪,可以不被起诉?
小瑞,16岁,卖淫后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被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检察部决定对小瑞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2012年被正式纳入刑事诉讼法。它是本着教育、感化未成年人的原则,为可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设置6至12个月的考察期。而“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条件”,指的就是在考察期内,涉罪未成年人需要完成一定的社会义务。如能顺利完成,将被检察院最终决定不起诉,而获得法律意义上的“宽恕”。
但小瑞拒绝了。
被拒绝的宽宥
“你不想去你就是要坐上一年(监禁)就行了,是吗?”
小瑞父亲本来以为犯了罪的女儿可以获得一个机会重新开始,但女儿却坚决地决绝法律的宽宥。这意味着她的案件将进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等一些列刑事司法程序,并将成为她的人生历程中一个永久犯罪的记录。
莫非(检察官):“我觉得她其实是明白的,但是她又说服不了自己去克服种种困难,去经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考验。因为她已经受不了这个约束了,她之前过的一直是比较松散,挣钱又比较容易的这样一种生活。”
宁愿接受监禁的关押,也不愿接受考察帮教,事实上,小瑞并不是第一个让检察官感到头疼的孩子。自2013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实践以来,共有三个孩子以不同的方式决绝了考察帮教。这个刚刚实践五年的新制度,为什么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呢?
尴尬的观护
小杰从观护基地逃跑时,接受考察帮教还未满两个月。
小杰的家在宁夏农村,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外出打工,因打架、偷窃先后两次被治安拘留,直到2016年4月,17岁的他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按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设置,海淀检察院未检处为小杰联系了一家餐厅作为观护基地,但他对新生活十分不适应。
李涵 (北京市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司法社工):“难以服从领导的管理,他在后厨,他认为后厨的领导给他分配的工作更累,更多,他认为不公平,但是实际上我们去跟后厨的厨师长沟通的时候,厨师长说对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但是他自己,由于我们的孩子有自己的特点他不适应,他认为自己被歧视被欺负,没有自己的朋友在身边,而且小杰已经很久没有踏实的工作过了。”
小杰不愿意在餐厅工作,想更换观护基地,但这让检察官十分为难。
短缺的观护资源
目前,海淀检察院拥有9个观护基地,涉及餐饮、网络公司、制造业等种类,是在海淀团区委协助、海淀检察院和社工的共同努力下,发动爱心企业成立的。但相比于现实需求,这9个基地所能提供的选择空间依然狭小。
何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一个理想的状态就是社会支持体系应该对应到未成年人所有需求,比如说未成年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对未成年人一些短时间的技能培训,使他们有正常获得收入的方法,在社会上立足,所以我们缺乏社会资源的制度性建设。
更关键的是,矫正“问题少年”在观护期间表现出的叛逆、孤僻、不服管教等种种不适应,需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行为心理习惯有所知悉。但对这一领域知之甚少的的企业经营者来说,在担负起“观护人”角色、应对这些问题时,实在是束手无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