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9日电(邱宇) 今年供暖季,为了在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多部委接连印发文件强调,“煤改气”未能及时完工地方可燃煤取暖,同时采取多措施“防气荒”,并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还出台规划,明确气源保障总体方案,计划到2021年北方清洁取暖达70%,替代散煤1.5亿吨。
山西太原市南下温村家家户户都被鲜亮的黄色输气管道串联。汤琪 摄
保民众取暖,民生用气无条件予以保障
今年供暖季,华北地区首次大规模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
2017年8月,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位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
入冬以来,受北方地区取暖需求增加,以及部分气源不稳定等因素影响,资源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1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只要是民生用气,无论是合同内还是合同外,都要无条件予以保障。针对近期情况,有关供气企业已与直供大工业用户、城市燃气企业对接,根据保民生需要,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
“要立即开展天然气市场价格专项监督检查”,孟玮说,重点检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坚决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
从实际出发,“煤改气”未完工可燃煤取暖
其实,针对入冬后民众的采暖情况,此前多个部委已经密集出招。12月4日,环保部下发《关于请做好散煤综合治理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函》提出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没有完工的项目及地方,继续沿用过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
同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煤改气”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规划地推进,防止出现气荒。并督促各级供气企业、城镇燃气公司与上游供气商签订“煤改气”供气协议,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推进“煤改气”。
12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天然气供应的保障,在积极支持企业增加国内天然气生产的同时,也在提高进口水平。
12月11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城镇供热行业“访民问暖”活动 加快解决当前供暖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城镇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落实整改,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对尚未落实气源或“煤改气”气源未到位的区域,不得禁止烧煤取暖。
孟玮18日也强调,“煤改电”“煤改气”没到位的允许用煤炭取暖,全力保证煤炭资源供应,保证燃煤供热机组正常运行。有条件的尽可能做好洁净煤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