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
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死难的国民,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
其实从1994年起,江苏省和南京市每年12月13日都会举行各界人士参加的悼念仪式,但均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设立公祭日,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至国家层面。
资料图:民众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参观。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80年前发生了什么?
80年前的今天,南京陷落。
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的六周内,侵华日军将屠刀对准无辜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强奸抢劫、血腥屠城,制造了二战“三大惨案”之一的南京大屠杀。
在此期间,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毁坏,市内发生两万多起强奸、轮奸的暴行,无数公私财物被掠夺,文化古都遭受了一场空前的劫难。
“看到所有街巷内都有平民的尸体,其中有老人、妇女和小孩……死者很多是用刺刀刺死的,有的是用极其野蛮的手段杀害的。”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德丁曾在新闻稿中这样描述当年的惨状。
侵华日军的暴行令世界震惊,更成为人类历史上的黑暗一页。
1946年2月,在南京成立了中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和整理。
法庭经过调查,最终认定日军在南京屠杀人数在30万人以上,其中,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
12月7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的工作人员擦拭幸存者脚印铜板路。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