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要钱是从初二开始,一直持续到事发。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接到信息反馈没。
渭南市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 赵志峰:没有,孩子也没有给家长说,也没有给我们讲。
最重为刑事拘留 处罚是否太轻?
这一暴力侵害案件共涉及9名施暴者,其中4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另外5人涉嫌寻衅滋事,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5人案发时都未满16周岁,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对于这样的处罚,很多人可能会感觉,轻了。那么,我国法律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是如何规定的?在了解相关规定之前,我们先来看之前发生的几起校园暴力案件。
浙江温州:多次对女孩侮辱施暴 7少女获刑
2016年2月18日晚,浙江温州19岁女孩徐某等人强行把15岁女孩小婷带到一个酒店,轮流对小婷扇耳光、踢肚子,用冷水淋湿其身体,逼迫其下跪道歉,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允许其离开。当晚在欺凌并拘禁小婷后,徐某等人还在一酒吧内,对另一名17岁女孩小娟,轮流殴打,强迫小娟脱光上衣跳舞,并拍下视频,上传至微信群。2016年12月,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涉事7人中,2人年满18岁,4人16-18岁,1人不满16岁。这7人中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最轻的判了9个月。
广东深圳:围殴同学 6人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2016年12月16号晚,广东深圳读初一的小谢放学路上遭到一群学生的殴打。手机视频显示,一人将小谢踢倒在地,旁边围观的人也围上去,对小谢拳脚相加。公安机关随后依法对涉事人员中的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因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另外2人因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校园暴力频发 施暴者怎么罚?]未成年人犯罪刑罚有明确年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