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网店套路深,两部法律同时出手
双十一开战在即,各大电商摩拳擦掌,进入备战状态。
但两部大法审议的内容,让今年的双十一气氛一下子凝重起来。
耿玉和 摄
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两部大法同时对网购刷单说NO。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从“平台经营者、竞价排名广告、工商登记主体、防止平台‘店大欺客’”四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在“遏制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宣传、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商业贿赂对象、混淆商品来源的限定、行业组织维护市场秩序”五方面有了进一步规定。
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四大热点
热点一:平台经营者从“明知”到“应知”
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在此之前,一审稿规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明知”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从“明知”到“应知”,体现了对平台经营者更加严格的约束,这有助于督促平台方承担起尊重知识产权的责任,进一步打击网上侵权假冒行为,净化网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