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中外记者见面会上,面对13亿中国人民作出庄严承诺。这份美好生活有着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承载这些重要使命的正是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各类事业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改革和公益事业发展引入崭新的历史阶段。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这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破除的是制约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解决的是事业单位在管理体制、机构编制、财政投入、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5年来,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按照“分业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各地区各部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根据中央明确的方向、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清理规范、正名归类,夯实事业单位改革基础
事业单位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经过多年的运行和发展,有的任务已经萎缩,有的设置分散、规模过小,有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有的长期大量空编,有的早已名存实亡。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清理规范。经过专项攻坚,通过撤并整合机构、核减空余编制,解决了一些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摸清了事业单位的“家底”,规范了编制管理,优化了资源配置。
清理规范之后,还要“正名归类”,才能“正本清源”。只有把事业单位类别定准,才能有的放矢地创新体制机制。
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经过梳理甄别,将现有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入行政类,将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划入经营类,将从事公益服务的划入公益类。通过科学分类,事业单位实现了准确定位、正名归类。
通过分类,不属于公益服务的行政类、经营类被划分出来,为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行政类回归机关、经营类走向市场打下了基础。同时,公益类也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明确了两种类型的不同定位,为实施差异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改革必须坚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采取多种减编控编措施,不仅将机构编制总量严控在2012年底的基数内,而且进一步撤并了机构、精简了编制。
试点先行、政事分开,切实规范政府职能
多年来,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不符合公益服务的定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批环节、延长了审批流程。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自然成为分类明确后推进的第一项重点改革。由于以往行政体制改革重在政府机构,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基本没有触及,没有现成的样板可以借鉴,难度可想而知。
这是一次迎难而上的跋涉,更是一次啃硬骨头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