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强调,“港独”不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对于大学校园内持续出现此等违背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的言论,予以谴责。
对于“港独”声称的“言论自由”,北航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认为,这些“播独”活动并不属于“言论自由”范畴,这一行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边界,实际上已涉嫌违法。如果香港律政司能够收集相关证据,可以依法进行追责。田飞龙称,在香港中文大学海报事件中,部分“港独”分子已经涉嫌犯有煽动罪,可以依法进行罚款、监禁等方式进行惩戒。
正如《文汇报》评论指出,“港独”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扬“港独”也触犯了香港的有关法律,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并非受到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无论是在社会上,或者是校园里,都没有宣扬“港独”的自由。每一个珍爱香港的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站出来制止“港独”行为。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违法现象也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对于触犯法律的“港独”分子,就应该依法处理,以彰显法治,维护社会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