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副局长(左一)面对退月票,叫来两个中队长商量如何解决。视频截图
副局长拒绝退还月票钱
“不仅没有对应的法律文书,票据上还出现了不同的公章印。”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记者从多名司机提供的超载月票发现,票面加盖的印章出现两个版本,字面“伊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相同,但编码确不相同,一枚公章编码为41032900007806,另一枚公章编码为4103290021599。
另外,还出现一张票据两个相同印章,有司机怀疑这是用来区分谁创收谁分成的记号。
“这事别为难我们,局里领导都知道。”伊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违章处理室工作人员7月24日上午对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记者表示。
伊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党支部书记胡予江解释,该局2015年成立,成立之初到现在从未更换过公章,一个单位也不可能出现两个不同的公章。
对于两个版本的公章及一票盖两章的问题,胡予江称,接下来肯定要调查清楚,但不存在创收分成一说,罚款已全部上交财政,一分钱也没留下。
他还声明,自己并未听说过“月票”一事,路面执法工作具体由该局的副局长李少军负责。
随后,北京时间记者找到李少军。他也称,不存在办理超载月票。
但在“多张处罚票据显示处罚金额为何一样”、“处罚票据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这是否就是月票?”的质问。
李少军尴尬的说:“啥也别说了,接下来我要严格队伍管理,彻底改变这种现象。”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认为,《行政处罚法》根本没有规定“超载月票”可以打包罚款的规定,根据司机提供的证据,基本可以判断伊川交通运输执法局作法涉嫌行政违法。
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讲,法无规定不可为,否则就属于越权、滥用职权行为。为超载车辆办理月票的做法,必然会纵容、放任更多的超载,执法人员涉嫌玩忽职守行为。
其次,该局办理超载月票时间较长,毫无疑问涉案金额巨大,有关责任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此外,如果执法人员追车造成货车翻车致货车司乘人员1死1伤属实,执法人员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然而,尽管问题颇多,但办理月票的仍在继续。就在向北京时间承诺要“严格管理队伍”的当天中午,焦作武陟县货车司机找到伊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李少军,要求退还10辆车超载月票15000元,理由是办理月票后仅跑了一两趟车不划算。
司机提供视频显示,李少军说钱是退不了,不过,可顶替2017年8月的月票。
“保证这一个月在伊川境内随便跑不被查。”随后,李少军安排两名执法中队长记下10辆车的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