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不要赔偿至少不会轻判
一审宣判前,徐连彬曾向媒体表示:“我不需要民事赔偿,希望法院不要轻判!”昨日下午,紫牛新闻记者在询问徐连彬是否曾表示不需要赔偿,以此让被告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他说:“当时是这个意思,但是法律该怎么判,也不是我说了算。”徐连彬表示,当时自认为不主张民事赔偿,被告人会得到重判,至少不会轻判,现在也不这么认为了。
受害人家属不要赔偿,
对判决结果能起什么作用?
有很多网友认为,徐玉玉一家比较贫困,被告人应对徐玉玉家庭作出经济赔偿。那么,徐连彬不要赔偿,是否影响了被告人陈文辉等人的刑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建明教授。
赔偿了也不是必然就会从轻判处
赔偿情况确实可以成为法院量刑时应当考虑的情节,但赔偿了也不是必然会从轻,拒绝接受赔偿也不是必然会重判。赔偿损失情况只是诸多酌定量刑情节中的一个,况且不赔偿还有愿意赔偿但无能力赔偿以及愿意且有能力赔偿但被害人方面拒绝接受赔偿等不同情况,这些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赔了就判轻,不赔就不可以从轻。
赔偿被害人损失情况是法院量刑时应当考虑的酌定情节,但应当考虑不是说赔了就一定要从轻,还要看案件事实、情节本身,还要结合被告人认罪悔罪情况。
徐玉玉案徐家不能提起附带民诉
徐玉玉案中侵犯公民信息行为本身未造成被害人直接的物质损失,故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但该罪依法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缴或判令被告人退赔,无需用附带民诉来解决,故不可以提起附带民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盗窃罪、诈骗罪等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的刑事案件,司法机关有义务直接追缴或者判决责令退赔而不适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既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审判过程中也就不存在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的问题。徐玉玉案本来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将来也不可以另案起诉要求赔偿。
◎编读往来
昨晚10时,扬子晚报微信公众号发出徐玉玉案的“紫牛观察”,不到2个小时点击量就将近1万,读者纷纷留言互动。
“一杯咖啡”:泄露信息的人更应该重判,到底是谁,怎么没判?
“仁者乐山”:我家孩子今年中考,从五月份开始至今几乎每天都有招生电话,这些信息哪里泄露出去的呢?必须严查!
编者:徐玉玉案中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本报此前曾有报道。经查,犯罪嫌疑人杜天禹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山东省2016高考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并在网站植入木马病毒,盗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内的大量考生报名信息。
2016年6月至8月,陈文辉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从杜天禹(另案处理)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考生信息10万余条。
原标题:对话徐玉玉父亲:准备带上判决书去“看”玉玉
原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7-20/82826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