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使文明行为成为一种自然习惯
厦门日报讯(记者 詹文)随地吐痰、乱穿马路、公共场所吸烟、开车不避让行人……采取信用惩戒,将这些不文明行为人列入信用“黑名单”,合适吗?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下称草案),这是二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关注的可执行可操作问题,此次修改进行了强化,增加了各种手段以方便执法,比如信用惩戒。但是,组成人员的争议来了:针对道德范畴的不文明行为,采用“相当强力”的信用惩戒,是否太严厉了?
新措施
被罚三次以上
列入信用“黑名单”
乱穿马路、随地吐痰,在这数百万人口的城市里,不文明行为难免会发生。谁来盯住每一起不文明行为?如何罚到位,才不会变成虚罚?
草案修改充分考虑了这个问题,尽量为便利执法提供手段。比如,执法部门可委托相应事业组织实施处罚;简易程序,执法部门可采用拍照、录像、视频监控、笔录等方式取证;鼓励举报,举报有奖励,举报人身份信息会保密。
增加重典治恶规则,一年被罚三次以上的、经劝阻拒不改正的、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拒不向执法人员提供身份信息的、拒不交罚款的,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就要罚两倍的款,并告知所在单位,列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