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郭利无罪。”这是郭利近9年来最想得到的一纸判决。4月7日,他终于得偿所愿。广东省高院作出判决:郭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郭利的行为性质未超出民事纠纷的范畴,不能认定郭利构成敲诈勒索罪。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轰动全国,郭利女儿食用的施恩奶粉被检测含有三聚氰胺,成为受害者之一,郭利与施恩奶粉协商赔偿方案,他提出300万元的赔偿金,对方却认为郭利要求过高,属于敲诈勒索,于是报案。随后郭利被警方带走。
2010年郭利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但郭利坚持自己无罪,从入狱开始他就坚持申诉,“我没有想跟谁斗,我是为女儿而战,谁在造假、为什么造假,我是为这个道理而战。”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华 图/受访者提供
就想证明消费者无罪
2017年4月7日,郭利迎来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宣判。当天下午开庭前,郭利在省高院前留影纪念,这注定是他终生难忘的一张照片。
广州日报:为什么想在省高院门口留影?
郭利:我有个习惯,就是到哪了都留个影,另外这张照片比较重要,我到省高院的机会也不多,一生中可能就这一次,所以就记录下来了。
广州日报:收到判决书的时候在想什么?
郭利:没有想什么,坚持了这么长时间,就是想要一张法院的书面判决,证明消费者无罪、正义常在、法理常在,不管多长时间,真理就是真理。
广州日报:此前你相信会有这样的判决吗?
郭利:对。因为敲诈勒索是假的,总有一天要露馅,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个过程并不容易。
广州日报:之前你说,最让你欣慰的是女儿在看有关你维权的报道?
郭利:她原来是婴幼儿,没有能力做,吃了毒奶粉,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那么作为一个父亲,我去维权很正常,现在我用了9年时间证明我做到了。所以这是我送给她的一个“礼物”。她不在我身边,我进监狱后,监护权转到她妈妈那边。
广州日报:查找证据时,你还找到了前妻成为“奶企”证人的声明?
郭利:有些证据是不真实的。至少前妻说了假话,她或许有其他什么考虑,总之这是不正常的。(不过)现在这些问题都不重要了。
“他们让我提我就提了”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轰动全国,郭利的女儿也是受害者之一,郭利于是进行维权,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达成和解协议,补偿40万元,郭利不再追诉并放弃赔偿要求。此后,郭利接受采访讲述他维权的故事,中途,施恩奶粉再次找他协商赔偿方案。郭利表示,对方当时称赔多少都可以,最后约定的金额是300万元。然而当他去取300万元时,等待他的却并不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