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二 店家刷销量
虚假好评灌“迷魂汤”
“明明卖的是无线摄像头,为什么评论里有人晒出手机支架图?”日前,有网友在淘宝上遇到这样的怪事,再仔细翻看就发现上万好评中,有相当一部分说的是手机支架,卖家不声不响地在欲购买摄像头的买家面前,玩了一出“移花接木”的把戏。
“宝贝好不好,看看评价就知道。”由于在网购时无法看到商品实物,评价就成为买家的重要参考。这就使得卖家为制造良好的口碑,不择手段地通过“刷单”提高好评率。
所谓刷单,又被称为炒信,是指店家付款请人虚构购物行为,以提高网店信誉和销量的行为。
“评价是网购消费的重要指引,也是降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规避消费风险、建立信任的重要工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炒信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毒瘤’,不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更对交易平台的有序运营乃至电子商务法治形成了危害。”
去年3月,网购平台淘宝推出《免单、引导好评两项管理规则内容》,其中规定商家如有全5分返现、好评返红包等类似内容,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作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然而有的卖家“另辟蹊径”,将“好评返现”小卡片藏在包裹中寄给买家,甚至还不忘“细心”提醒“晒图拍照时不要拍进此卡片”。
2016年10月,发改委、公安部等7部委以及阿里巴巴、腾讯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用以共建共享炒信黑名单。《电子商务法(草案)》中亦规定不得“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
“《电子商务法》出台后,会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法律对电子商务炒信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当然,事关刑事责任部分,还需要在刑法修订中进一步体现。”阿拉木斯说。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特聘研究员麻策认为,第三方交易平台自身也应当优化商品搜索排序算法以及评价体系,并通过平台处罚机制主动对违规行为进行合理惩处。
陷阱三 “二手”重灾区
卖家玩起“人间蒸发”
去年12月,韩女士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转转”购买了一部小米手机,收到货物后发现是盗版机,根本无法使用,而卖家也就此“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
避免浪费、盘活资源,作为分享经济理念下的新鲜事物,线上二手闲置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虽然部分第三方平台通过信用积分为买卖双方背书,但由于交钱与交货环节分离、多数二手交易平台准入门槛过低等原因,让一些不怀好意的卖家有机可乘,实物与描述不符、买到假货、提前付款却收到空箱子等现象屡见不鲜。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交易买家在受骗后还面临着维权无门的尴尬。“二手交易之所以问题频发,和销售方法律地位的模糊性有很大关系。”麻策认为,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传统买卖关系,销售方如果是自然人,目前还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难以要求主管机关介入处理。这为个人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不见面”的交易中,买家权益难以保障,卖家也可能吃下“哑巴亏”。
“明明给了正确的账号密码,对方一句‘密码不对’就不付款直接消失了。”“当初我提醒买家当面确认再收货,没几天却说质量不行,而且退回来的也不是原先的东西。”……卖家类似的投诉,时有出现。不少卖家在涉及电子充值卡等虚拟商品和贵重物品的交易时,往往蒙受损失。买卖之间,“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频现,亟待规范管理。
一个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基础在于信息透明、程序严谨。刘俊海认为,二手交易中的卖家要对价公允,更要有一说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欺诈式、误导式的不良销售行为;买家也要诚信相待,遵守买卖交易中的约定承诺,共同维护网络交易行为的整体环境。
(董丝雨 钱一彬)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cj/2017/01-26/81359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