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距离发车时间越来越近,办理托运或邮寄时间比较仓促,又不舍得将榴莲丢弃。婷婷灵机一动,在安检通道外,徒手将榴莲扒开,开始狂吃起来。婷婷边吃边对民警说:" 你也一起吃吧,我也吃不完,丢了好可惜,两个榴莲花了 200 多元呢。" 民警婉言谢绝。婷婷一边吃一边邀请其他旅客一起享用美味,最终婷婷在外面吃完了 2 个榴莲,吃完后有些上火流起鼻血来,所幸没有大碍顺利上车。
警方参照相关条款认定榴莲不能带上火车,指甲油杀虫剂等也属限量范畴
当时正在值班的简阳车站派出所民警黄警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之所以榴莲不能上车,主要是参照《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清单规定,民警认定榴莲属于 " 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榴莲作为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之一,不能被带上火车。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其中明确提到:" 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除了易燃易爆类、枪支弹药类、剧毒危险类物品,还有一部分常见物品也属于限制携带范畴:" 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 20 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 120 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 2 小盒;普通打火机 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