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暂住在慈溪的黑龙江籍男子刘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电驱动轿车返回住处,不料在途经周巷文化路附近时冲入河中。所幸遇到附近群众及时相救,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慈溪交警大队周巷中队是昨天晚上8点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称,该镇文化路平馨家园门前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赶到现场后,交警发现一辆无号牌小型轿车冲入了路边的河道,车内三名驾乘人员落水后获救,均无大碍。
经过初步调查,交警确定了41岁的刘某为肇事车辆司机。交警表示,当时刘某满身酒气,落水后全身湿漉漉的,交警先将刘某带到住处换衣服,之后又带到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
记者了解到,与刘某同乘的是两名女子,系刘某的邻居。当天傍晚,刘某驾驶小型轿车并载着邻居一同来到了环城北路附近的羊肉粉丝馆聚餐,期间刘某喝了不少酒。晚上8点左右,刘某驾车不慎冲入河中。所幸,河水并不深,而且有附近群众及时相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而且,刘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最终,刘某将面临刑事拘留的严厉处罚。
本报通讯员 胡志东 本报记者 邹洪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