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笑捐款事件”备受舆论关注,罗尔及涉事公司1日联合向社会公开道歉。尽管公开道歉平复了部分网友的愤怒,然而这起牵动全国的网络募捐事件所带来的思考远没有结束。
如此募捐是否合规合法?
11月25日,罗尔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记述了面对罹患白血病而病危的女儿,一家人悲痛不已、坚强面对的感人故事。微信公众号“P2P观察”11月27日刊发文章《耶稣,请别让我做你的敌人》,讲述了罗尔及其女儿的遭遇,文章同时交代罗尔因所供职的杂志社停刊收入下降、妻子长期没有工作、父亲曾得重病。该文章中,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声称“转发1次微信文章,公司即捐款1元钱,上限50万元”。
两篇微信文章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发酵,不少网友慷慨解囊。“我彻底被钱砸晕了头。”罗尔说,“两个公号赞赏都达到5万元上限不能再打赏后,读者又找到我的微信号,直接给我转账。微信官方后台发现加我好友的人太多,且一加我就给我钱,不让我再加好友了。”
罗尔表示,这次募捐是和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刘侠风等人共同商量的结果。“侠风整合我为笑笑写的系列文章,在小铜人的公众号P2P观察里推送,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给笑笑一块钱,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赞赏金全部归笑笑。他以这种方式帮助笑笑,我也有面子,就同意了。”罗尔说。
刘侠风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和朋友很早就想给他(罗尔)做,因为他没钱,他需要帮助,而治疗罗一笑的白血病需要花的钱是无底洞,他没有接下来治疗的钱。”
微信官方称,由于《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中并没有提出募捐需求,只是用户自发赞赏,因此认为不存在违规行为,平台当时就没有处理文章和账号本身。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马剑银认为,小铜人公司的“转发1次微信文章,公司即捐款1元钱,上限50万元”,从法律性质上看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法律上并未禁止,但利用这一事件形成事实上的“涨粉”,的确有营销之嫌。至于微信文章的“打赏”,是否属于事实上的“募捐行为”,在现行法律中还比较模糊,不能直接认定这是募捐,毕竟很多“打赏者”确实是因为文章而打赏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告诉记者:“个人求助是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的私人行为,但是通过互联网公众号转发就带有了公共性,小铜人P2P公司并非慈善组织,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所以该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要由执法部门来认定。”
“募捐”信息该如何公布?
30日,舆论转向质疑罗尔和小铜人公司。有网友指出,“募捐”文章只字不提罗尔拥有3套房和1辆车,也不提医院的治疗费用并没有那么大,小铜人公司存在借病营销的嫌疑。这些关键信息在文章里被忽略,引发不少网友称“太受伤,爱心捐赠演变成了爱心伤害”。
罗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拥有3套房1辆车的事实,他说:“2002年在深圳买了一套房。2014年-2015年,分别在东莞买了两套房,但房子是由甲方经营,五年后交房,现在只能收租,无法交易,每月可以收到租金5249元,但每个月需要还房贷5200元。2007年买的一辆别克,目前近乎报废,价值不足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