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国内社会  >> 正文
新闻

“物流公司”挟货要价索5倍运费:不给钱就不走了

www.taihainet.com 2016-11-20 07:56 来源: 中新网

交运的货物都是高校急需的书

所谓的“货物托运合同书”实际上是一张收据单

  “那批书都收到了吗?”从北京发往东北的货走了两天后,苏先生按照以往的经验给收货的两个高校打电话。但电话那端的回应让他“彻底蒙了”:“他们说没收到”。苏先生给当时来取货的物流公司运货人打了电话,却提示“已关机”。

  11月19日,苏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己于16日通过一家名为“远成顺达”的物流公司从北京发了一批货,却在原定到达的日期与货物和运货人“失联”,而与这家“物流公司”再次取得联系询问此事时,却遭遇对方“挟货要价”。“原本已经支付了860元运费,现在被额外‘勒索’5倍以上的‘运费’4300元,说不给钱‘货就不走了’。”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物流公司”查无工商注册信息,且无法提供具体地址,是一家“李鬼”物流公司。

  事件

  交纳运费之后货物“失联”

  “这批货都是高校急需的书,现在货到不了,对方着急,我们也急。”

  苏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11月16日,因为着急发一批书到沈阳、大连、长春和哈尔滨四地,他们通过网上检索,找到了北京的一家名为“远成顺达”的物流公司,“当时这家公司排名第三,有‘推广’,感觉挺靠谱的”。“打电话过去问发到东北这四个地方要多少钱,对方问了货物的件数、长宽高和重量,然后告诉我要收860元,两天能到。”苏先生回忆,当时电话沟通时并未察觉有异常。

  “因为一般都是物流公司上门取货,所以谈好价格就让对方派车过来了。”16日白天,“远成顺达物流公司”派物流车接走了苏先生的货,苏先生也向对方支付了原定的860元运费,并收到了对方开具的“货物托运合同书”。

  苏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所谓的“货物托运合同书”实际上是一张收据单。货物被运走后,苏先生仔细看了下这份“合同书”,发现上面未加盖对方公司的印章,也没有注明运费“已付”,单据上更没有这家物流公司的具体地址。感觉“不太放心”,苏先生随即拨打了运货人的电话,“想问问看能不能把货拿回来,不发了。”再三追问下,对方表示要拿货需要自取,并留下了一个位于大兴区的物流园区的地址。

  17日,苏先生和同事按照对方留下的地址赶到大兴区,“到了之后,发现他给的地址是一个两年前已经拆迁了的物流公司,赶紧打电话却发现对方‘已关机’。”苏先生意识到,他们可能遇到了“李鬼”物流公司。

上一页 1 2下一页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物流公司胡乱填年报 被罚款5万元
  • 台海网4月20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近日,集美一家物流公司被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罚款。这是自2014年上市登记改革后,集美首起因未如实公示年度报告而立案查处的案件。   根据规定,商事主体每年都要进行年报,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会按比例对其真实性进行抽查。在今...
  • 年报乱填 物流公司被罚5万元
  • 台海网4月1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蔡慧群 林少波)因为乱写几个字,这家企业就吃下了5万元的罚单,咋回事?原来,这家企业年报公示含糊挨了罚。   近期,某物流公司被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高达5万元的罚款,这是自2014年商事登记改革以来,集美区首起...
  • 大胆!龙海颜厝一物流公司当搬运工冒充军人频交女友
  • 台海网12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郑坤毅)他本是一家物流公司的搬运工,网上购买了一身军装后,到处行骗,竟然同时与3名女性交往。近日,黑龙江籍男子贾某被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分局民警抓获。   今年32岁的贾某在龙海颜厝一物流公司当搬运工。2011年开始,贾某在...
  • 福建一物流公司女出纳利用漏洞侵吞98万元公款 获刑8年
  • 台海网(微博)2月25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福建某物流公司出纳员张某某,利用公司财务管理上的漏洞,侵吞了近百万元的公款。直到案发,她都不肯讲清大部分钱款的去向。日前,闽侯县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她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
  • 小偷化身司机,潜入物流公司专偷出口集装箱内货物
  • 台海网(微博)7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陶小莫/图)小偷化身司机,潜入物流公司当卧底。然后,一次又一次“狸猫换太子”,将一个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偷走。   他们作案10次,偷走财物价值378万元。直到案发后,招聘他们的物流公司才知道,这些“潜伏者”的身份证是假的,驾...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