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这是骗捐还是自强?
王浩再三表示自己买车是为了跑滴滴打车赚钱改善一家人的生活,买车的钱也是亲戚借的,并没有挪用善款。庄先生也表示,既然王浩是真的病了,此事就告一段落。但此事依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和市民对此纷纷发表不同的观点。
█声音一:拿救命钱改善生活让人寒心 治病的钱不应该作他用
网友@于军认为:“大凡求助募捐,自然是家徒四壁、囊中无钱,求助募捐的钱只能用来治病救人或济困扶危,不可以也不应当挪用于别的地方,更别说用于高消费了。”他说,如果求助募捐的钱被挪用于买价值10余万元的轿车,起码说明求助募捐者还没达到求助募捐的份上,不应当求助募捐。现如今,若人们看到自己省吃俭用的捐款没被求助募捐者用于治病救人,其心情可想而知。他说“治病的钱就应该用来治病,要想改善自己的生活,应该凭自己能力自己赚钱,而不是靠他人捐助。不管他买车是不是为了赚钱,他的做法也让人难以理解。”
在解放碑工作的蒋女士看来,她完全无法接受募捐者拿救命钱改善生活。她认为,求助募捐的钱若被挪用于买价值近10万元的轿车,无疑是对善心的欺骗、亵渎和践踏,是对众多捐款者爱心的伤害。“大家捐的是救命钱,是应急的,如果拿这个钱买房买车,被人知道后,会寒了爱心人士的心。一旦今后再有类似惨剧,大家很可能就见死不救了。”她说,这几年,国内慈善事业遭遇信任危机,比较脆弱。这样的事多了,会让社会慈善事业的公信力雪上加霜,谁还愿意捐款?
█声音二:买车是为了赚钱生活 若能解决问题也是值得谅解的
网友@飞羽飞却对王浩的做法表示理解:“平心而论,我一点都不怀疑王浩购买轿车确实用了部分善款。”他说,为了后续治疗以及维系整个家庭生活,能够自主决定工作时间的“滴滴打车”无疑是最恰当的选择,尽管收到的8万元善款满足了王浩暂时的治病需求,但后续治疗费用依然是未知数,王浩即使动用了少部分暂时“富裕”的善款,同样也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后续治疗,毕竟不能一直找人捐助。
家住九龙坡的郑先生也表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尿毒症需要长期治疗,当事人买车跑滴滴,也不失为赚钱治病的法子,也算一种自强的表现。捐助者不可能帮助受助者一辈子,捐助者也是献出自己的爱心,想让受助者过更好的生活。
律师说法:捐助者认为受骗可取消赠与 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李炎律师表示,类似于“善款购车”的质疑并非个例。捐助者如果认为自己受了欺骗,可与受捐助者协商,如受捐助者同意退还捐赠款项,则无问题;如受捐助者不同意退还捐赠款项,而捐助者认为受到欺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即要求受捐助者退款。
但与此同时,捐助者需提供证据以证明如下事实:捐助者捐赠本意为受捐助者提供治疗费用、捐助金额以及受捐助者系利用捐助者捐助的治疗费用购买车辆。
延伸:《慈善法》9月1日实施 禁个人募捐不禁个人求助
为何募捐者王浩买车的事情引来如此轩然大波,归根结底是公众对公益慈善受助透明与监督的焦虑。而网络募捐因为低成本、高效率、传播面广,让民众的慈善参与度得到了极大提高,但随之而来透明度欠缺的问题也逐渐暴露。针对此问题,今年9月1日,备受期待的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施行。
《慈善法》规定,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换句话说,如果只是为了解决自己或自己家庭成员的困难而筹款,《慈善法》不禁止,朋友圈里的个人求助众筹正属于这一范畴。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9-21/8009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