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利是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一名老师,在她治疗癌症期间,却被学院以旷工为由开除,随后刘伶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定开除决定无效的情况下,博文学院却迟迟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直到刘伶利老师去世,那么学院不履行判决的行为是否违法,患病劳动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一起来看看这位老师的不幸经历。
【女教师患癌被学校开除】
2012年8月,研究生毕业的刘伶利,进入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工作,成为了一名英语老师。2014年6月,刘伶利突然觉得腰部疼痛难忍。由于当时正值期末,刘伶利打算等学生们考完试放了假再去检查。
2014年7月,刚刚过完30岁生日的刘伶利住进了甘肃省人民医院,接受了进一步的检查,诊断的结果是卵巢癌。出院后,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带着女儿去北京检查,并向刘伶利工作的外语系主任请假。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他说你请多长时间 ,我说我要请半年。他们这个刘主任可能对这个请假不是很清楚,他也没说啥。他说你们先治病,我们就走了。
据刘伶利的母亲说,2015年1月12日,在从北京看完病返回兰州的路上,女儿接到了博文学院的电话。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他们就给我们打电话,就说我们女儿能不能上班。我女儿说是我要跟家里商量,商量完以后再作出决定。
刘淑琴说,他们是2015年1月13日回到兰州的,1月14日就携带了刘伶利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病历材料到了学校,找到了博文学院人事处的处长江雪芸补请假手续。
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江处长问我你女儿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女儿在北京的病历都复印给她了。她都看了,假条我给她她不要。她说她们学校一个萝卜一个坑,下学期我们也缺英语老师,我们还要招英语老师。我也知道你女儿很优秀,你女儿想来上班来了。我们优先录取你女儿。
时隔不久,刘伶利收到了一份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文件,内容是刘伶利由于长期旷工被开除,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签署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签发人为陈玲,也就是博文学院的院长。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2015年元月15号左右,因为学校年终要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这时候系上就提出刘伶利老师从请假到现在,半年多没有到学校上班,严重影响教学。因为编制就这么多,老师的课时没办法完成。2015年1月15日左右,就形成了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就决定解聘刘伶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