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国内社会  >> 正文
新闻

男子为让碰瓷更加逼真 用砖刀将食指砸成骨折(图)

www.taihainet.com 2016-08-11 07:21 来源: 中新网

白衣男子(红圈处)碰瓷现场。

  近日,家住巴南鱼洞的一名无业男子,为让碰瓷更加逼真,竟狠心砸断了自己的手指。但这样逼真的伪装没能骗过警方,最后不仅血本无归,还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郁闷:正常行驶怎么就撞伤了人?

  8月7日中午,巴南的胡先生开着电动三轮车在鱼洞巴县大道上正常行驶,他一直注意着周围的交通情况,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车边出现了一辆自行车。

  还没等胡先生反应过来,他的三轮车就与对方发生了擦挂。胡先生赶紧下车查看,只见骑自行车的男子曾某一直捂着自己的手,要求去医院检查。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好带着对方去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曾某的右手食指骨折,预计需要治疗费用6000元。这时,曾某的“亲戚”与“朋友”也来到了医院,要求胡先生赔偿医药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胡先生只好自认倒霉,他与曾某约定到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签订赔偿协议,自己向对方支付3500元医药费。

  异样:伤者多次与人擦挂

  来到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胡先生把事情经过向交警讲述了一遍,并表示愿意赔偿曾某的医药费。

  听完双方的陈述,民警准备核查两人身份信息并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民警在核查曾某的身份时,检索到就在两天前,曾某与其他人发生了类似的擦挂事件。民警觉得事情蹊跷,很可能是“碰瓷”。于是,民警将此事转给案侦民警展开调查。

  真相:为了碰瓷不惜自残

  经监控调查,警方发现胡先生的三轮车根本没有擦挂到曾某的自行车,曾某的手也不是当时摔伤的。而进一步调查发现,曾某前来讨说法的“亲戚朋友”也是假的。

  曾某交待,他和一帮“亲戚朋友”是一个碰瓷团伙,共有6人,他们每天在马路上寻找目标进行碰瓷。行动时,由一人驾驶汽车在路上物色目标,曾某则骑自行车尾随其后,当汽车发现碰瓷目标后,会按一声喇叭,曾某就会骑车扑向目标车辆并摔倒在地。

  为了让碰瓷演得更逼真,曾某提前用砖刀将自己的食指砸成骨折。而在碰瓷现场的不远处,还有三四名同伙密切关注着事态发展,只要碰瓷对象同意去医院,他们就会假装成曾某的“亲戚朋友”前来找对方讨说法,要赔偿,谈价钱。

  如果对方不同意去医院,他们就会帮助曾某向对方施压,最终达到碰瓷目的。6个人之中,有一人是老板,负责6人平时的饮食起居,碰瓷的“收入”也由他收取,另外5人则定期从他哪里领取工资。

  目前,曾某及其部分团伙成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外几名涉案人员正在追捕中。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8-11/7968333.shtml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摔坏别人手机?当心遭碰瓷
  • 台海网7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公交站台,小姑娘正看着路线图,男子趁其不注意,丢下一部手机,“导演”了一出碰瓷。   7月28日,龙岩小伙小丘目睹了这一幕。当男子要求小姑娘赔钱时,小丘当即挺身而出,揭穿男子这出碰瓷把戏。   26岁的小丘,是龙岩东宫...
  • 手机自燃 女孩牛仔裤口袋被烧破食指被烫伤
  • 自燃后的手机残骸   台海网7月25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智能手机突然自燃,初中女生牛仔裤口袋被烧破,右手食指被烫伤。女生的母亲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事发生在21日晚,这些天她已联系了小米手机售后人员,想要讨个说法。   前日上午,记者接到报料后致电张女士。张女士说,手机...
  • 搭乘摩的玩假摔 “碰瓷男”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 台海网7月12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经事先预谋踩点后结伙搭乘摩的,在摩的行驶至土路时故意从车上摔下,造成严重摔伤假象,并以此向摩的司机索要医疗检查等费用。日前,23岁的四川人吕某林及同伙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据悉,此前吕某林曾因盗窃罪被法院...
  • 碰瓷党、碰瓷党,你硬他就软
  • □朱慧松   故意碰瓷,要挟被害人赔钱。近日,被告人张某为此在集美法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5年4月至6月,张某伙同他人多次开车在集美区杏林高速入口等地故意刮擦外地牌照车辆,后以修理车辆为由要挟对方赔偿钱款。其中有两起被害人共向张某支付了1000...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