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移动文物”实际并非“动不得”,但也不能“随便动”
除了部分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外,整个公益坊还在上海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编号310109945190000186——记者注)。但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却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我们不知道,都是居民自己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符合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项目;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旧城区改建范围;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征询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依法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特殊需要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复建优秀历史建筑的,应当由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提出,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拆除和复建优秀历史建筑的,应当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建筑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工作,并按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也就是说,在保护得力、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优秀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都是可以“动”的。但拆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坊未来究竟是拆除还是修缮复建并不确定,“我们只负责按照政府文件动迁,不负责后期这一地块的开发。”多位居民称,他们曾向虹口区政府申请过以上相关报批文件的信息公开,但均未得到回应。
从可以查询到的征收决定来看,公益坊的征收目的是“旧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但居民们对此并不认可。“首先,我们房屋结构完整,煤厨卫设施齐全,根本不存在‘棚户’;其次,我们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显示,该地块征收是用于‘土地储备’,征收目的公益性存疑。”居民戴丰伟老人说,他决定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原建筑系主任莫天伟(已故)曾以书面手写信件的形式回复过对公益坊拆迁的看法:“这样的建筑在上海的确还有很大一批,而且你这儿的相对并不集中。据我所知,这片区域也没能被规划为上海市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所以地位也就是一般的历史建筑。”
莫天伟当时说,这样的建筑如果进行像新天地、江湾体育场那样的商业化运作,算是“好的”,因为在一定条件下达到商业目的,也就使得老建筑得到了保护和改造的机会。他特地提醒居民,这样的改造是以置换功能而达到商业目的为前提的,“一般不太可能作为民居保留”。
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对这样的说法并不认可。他认为,不可以移动文物的保护,包含物质性(建筑、街道等)和人文内涵两个方面,“如果把老建筑里的人都迁走了,换了一批老外或者土豪、商家住进来,那这个文物建筑的魂也就丢失了”。
他说,像上海新天地那样把建筑掏空后重新包装,打扮得像商品那样推到前台的做法,是一个“败笔”,“城市一定要留住历史记忆,它是城市的精神遗产和城市灵魂,主要保留在代代相传的原住民身上。城市动迁,首先要尊重原住民的意见。”
“评估”标准不一,造成居民困惑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除了有关优秀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争议外,这一区域的房屋价值评估过程也颇令居民们不满。
戴丰伟老人已经收到了强迁通知。他告诉记者,自己最近正根据评估价格在附近寻找差不多价格的住宅,却怎么也买不着,“同在四川北路街道,比公益坊差的地段、差的房子,同样的面积用评估价根本买不到。”
但拆迁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8万元左右的评估单价在2014年时并不算低,当时拆迁办提供的改善住宅包括同在虹口区辖区内的彩虹湾小区,每平方米单价为2.3万元,“现在房价涨了好几轮,彩虹湾附近已经普遍每平米五六万元了”。
据悉,和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其他地区的拆迁工作一样,公益坊的拆迁也只有唯一的补偿方案——根据居民所持有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所示房屋面积,按照二级旧式里弄的1.54的系数和评估单价折算房屋价格。比如一个面积为10平方米的房屋,其补偿价格应为“10×1.54×评估单价”。
一方面,一部分在市政府公布的“上海市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中被认定为“公寓”的居民,对于“二级旧里”的说法不认可。因为根据房管局的相关规定,“二级旧里”的系数为1.54,而“公寓”的系数为2.06。
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留守的居民都对公益坊到底每平方米值多少钱存疑。根据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公益坊每平方米单价只有2.2万元~3万元左右。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查询某房产中介公司官网发现,公益坊所在的四川北路地铁站附近20年以上老公房价格在5.2万元~8万元不等,其中一套两室三厅居住面积约190平方米的1936年老宅,售价1680万元。
而同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的延安中路某老式小区,早在数年前就以20平米200万元的售价卖出“居住租赁权”,如今已经处于无房可卖的状态。
除评估价格偏低外,不同居民的、类似房屋的面积核算方法也不一样。很多居民认为极不公平。
比如,有一户居民在公用晒台上自行搭建了一个卫生间,这块面积竟被白纸黑字地写在了《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而与他共用这一晒台的邻居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这一晒台却被明确写作“公用部位”。对此,评估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全部按照《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标注的面积来算”。
但另一些居民,《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明示了某一块房间的面积,却在核算时被评估公司抹去了。这个时候,就不是“按《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算”了。比如戴丰伟的《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明明有一个10平方米的“底层灶间”面积,拆迁方却没有予以核算。同时,他因在“文革”期间“损失”了一个卫生间,而得到房管局的许可自行搭建卫生间。尽管有房管局的许可证,但他的卫生间面积却不能被核算在内。
还有一户人家,虽然《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没有卫生间、也没有标注面积,却被评估公司“实地勘测”进去了。
庞建华的房子最有趣,她收到了两份评估报告单。一份评估单价为每平方米2.9456万元,核算部位包括4层搭建的晒台。另一份评估单价为2.9679万元,核算部位不包括4层搭建的晒台。
以上所有案例,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均获得了当事人所持《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核实了其《评估分户报告单》。
原标题:上海虹口一旧式豪宅面临强迁 历史建筑能不能“随便动”
原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7-28/79540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