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国内社会  >> 正文
新闻

男子扮高官家属骗走女子184万元还致其离婚

www.taihainet.com 2016-05-23 07:43 来源: 新华网

男子金哲锡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冒充高官家属,编造治病、家族要分割财产等理由,许诺高额回报,多次从女子王某处骗来共计184万余元,随后消失不见。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大兴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金哲锡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网聊结识“高官家人”

  检方指控称,2010年至2013年间,金哲锡假冒“荣云龙”的身份,以治病、家族分割财产等理由骗取王某184.65万元。去年8月24日,金哲锡被警方抓获归案。检方认为,金哲锡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庭审中,金哲锡对于起诉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据王某称,她2009年下半年与金哲锡相识。“上网聊天时认识的,他说自己患有血管瘤,心脏也不好,活不了多长时间。”王某说,2009年底二人见了面,男子自称荣云龙,是荣毅仁的孙子。

  深陷骗局导致离婚

  王某回忆说,一次她说起自己在廊坊有个官司,金哲锡说能解决。几天后,金哲锡告诉王某,“荣氏家族”把他的银行账户和个人财产封了,只能向王某借钱。

  2010年1月,王某将20万元存在爱人的银行卡里,连同判决书等材料都交给金哲锡。4个月后,金哲锡自己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王某陆续给他汇去数十万元。王某称,之所以会借钱给金哲锡,是因为他承诺无论自己是否治好,都会一次性偿还给她100万元。对于王某的举动,连她老公都无法理解,二人在2011年离婚。

  因诈骗一审获刑12年

  直到2013年,王某收到自称是金哲锡护士的人发来信息,称金哲锡昏迷不醒了。后来金哲锡的电话关机,王某上门寻找发现对方已搬家,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哲锡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金哲锡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1.2万元,责令其向王某退赔违法所得184.65万元。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子扮高官家属骗走女子184万元还致其离婚

原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5/23/c_129005995.htm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男子因盗窃接连获刑6次 11年坐牢10年零3个月
  • 根据前期摸排,近日,钱清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在对其前科记录进行查询时,民警被他丰富的“履历”惊呆了。原来,自2005年3月份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已先后6次被抓,11年时间他在监狱度过了10年零3个月。但获释后他仍不知悔改,继续在杨汛桥镇、钱清镇等...
  • 男子21年前为救人不幸遇难 至今仍被说多管闲事
  • 盛国正因救人在这处石灰窑中遇难。   失去儿子后,李光超很少有笑颜。 记者 敖一航 摄   儿子过世后,老两口相依为命。   5月20日,是临江镇的赶场日。72岁的村民李光超买了些许的蔬菜和生活用品。东西不多,她却脚步沉重。每次赶场,她都远远望一望儿子的坟头,心里跟儿子说...
  • 两男子跳海救落水女子 岸上的群众也纷纷找东西帮忙
  • 台海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女游客落海,黄先生跳下去救,胡师傅也下去了……5月21日中午,鼓浪屿钢琴码头堤岸边,一女子不慎落海,众人相救。   事发海边栏杆附近的地面很湿滑。一群游客正在拍照,突然传来女子的叫声,接着有人大喊:“有人落海了,救命!”众人一看...
  • 这条“交通违法”告知是诈骗短信 千万不要点
  • 台海网5月22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昨天上午,不少市民都收到了一条“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其中就包括市民刘先生,虽然短信只有三十几个字,却被刘先生发现了6处问题。他询问了交警朋友,得知这是一条诈骗短信。刘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提醒大家别受骗。   短信...
  • 甘肃教师遭电信诈骗自杀:为省钱一套西服穿17年
  • 七件套的锦缎寿衣,是范银贵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在他自杀的时候,身上仍穿着17年前结婚时,四姐给他做的一件灰白格子西服。   这个甘肃天水秦安县的乡村教师,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节俭,积攒了23万元。原本他准备用这些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范银贵一家三口租住的危房。 澎湃...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