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国内社会  >> 正文
新闻

张北政府人员:“草原天路”收费是生态保护无奈之举

www.taihainet.com 2016-05-15 15: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漫画/高岳

  旅游资源开发中,门票绝非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衣食住行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能在草原天路沿线提供食宿、旅游商品等服务和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尽管收费在具体实施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但为了‘草原天路’的美景能够保持,目前只能以这种‘经济杠杆’方式来实现。”5月12日,针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草原天路”收费引发的舆论关注,河北省张北县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草原天路”早已纳入张家口市重点打造的天路沿线国家5A级旅游景区计划,收费是生态保护的无奈之举,也是综合开发的合理步骤。

  相关专家认为,当地政府部门在“草原天路”收费问题上的决策和舆论的批评都说明,贫困地区想要发展旅游业,必须要有系统规划和明晰步骤,否则单纯的收费必然会对景区和地方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收费决定酝酿已久

  2015年6月13日,张北县在唐山市举办张北夏季旅游推介暨草原天路旅游线路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当地中都原始草原度假村、草原天路、元中都遗址等20个景区景点。对于草原天路自驾游线路,推介会着以重墨,将其介绍为“依托坝头沿线丰富的自然、地理、军事等旅游资源,跨越高原、草地、森林、山野,集休闲、度假、观景、娱乐为一体的自驾游景区”。

  几天之后,“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张家口市召开,拟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为80元/人次。由于禁止外地媒体参加,并且30名参会者中有大量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职务带“长”的代表,这次长达3小时的听证会被外界称为“神秘”。最终,80元/人次的门票价格也并未通过。

  今年4月29日,“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又在张北召开,22名参会代表由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等组成,最终拟定门票价格为50/人。在提交张北县政府依法依规裁定后,张北县物价局作出批复,确定“草原天路”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听证会的主办方为张家口市物价局,第二次则由张北县物价局组织,门票成本也从67.65元/每人次变为51.25元/人次。

  “对于草原天路门票的定价,张家口市和张北县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广泛听证的。”张北县政府一位负责人说。

上一页 1 2下一页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酒店消费饮料 因实际收费与标价相差一元钱产生纠纷
  • 台海网5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近日,厦门一男子入住酒店时,消费了一听饮料,因实际收费与标价相差一元钱,他要求酒店退款,酒店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日前,思明法院受理这一纠纷,并对案件进行调解。 纠纷   这个清明小长假,租住在前...
  • “草原天路”变景区收费引争议 五大疑问依然待解
  • 中新网北京5月11日电 (邱宇)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因近期开始收费引发巨大争议。尽管对于“草原天路景区”的合法合规性,张北县政府官员回应称“有上级批文”。但“为何把公路划成景区?公路变景区是否合法合规?对县级公路收费是否合法合规?50元/人次门票定价是否合理?对...
  • 张北“草原天路”收门票引质疑 专家:强买强卖
  • 张家口境内被誉为“中国66号公路”的“草原天路”近期开始进入收费时代,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从张北县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来看,“草原天路”收费经过了听证会论证通过,并由县政府批准。尽管看上去合法合理,但此事依然引发了不少人的质疑。 事件 收费原因系 “补偿成...
  • 央视评“草原天路”收费:围城收费是杀鸡取卵
  •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 “草原天路”风景秀丽被网友称为“中国66号公路”   △ “草原天路”线路示意...
  • 张家口“草原天路”开始收费 50元门票曝光
  • 5月3日,“草原天路”的入口处已设有售票口。 “草原天路”西口售票、检票基础设施基本完工。 “草原天路”门票曝光,上面标有“风景名胜区门票”。   新京报讯   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开始收费了,每人50元。记者获悉,近日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关于“   ...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