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触犯刑法了,就应该追责”
北青报:这次再审开庭时,你准备讲自己被刑讯逼供的过程,但是被法官制止了。你怎么想?
刘吉强:律师和我沟通过,提醒我顺利把庭开完。我憋了一肚子的话,准备了很久没有说出去,心里非常郁闷。我不想扰乱法庭秩序。那时我想,这是一次面对公众的机会,我不想放弃,但是受到阻拦后,我想法官有某种理由不让我说,所以就没坚持我的想法。我当时想,以后我还有很多面对公众的机会,我总要把我的亲身经历公布在阳光之下。
北青报:现在重获自由已经有一段时间,考虑过国家赔偿的事吗?
刘吉强:国家赔偿是理所应当的。我目前还有一段时间去适应社会。脱节太久,我对现在的社会很陌生,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适应。可以说,我现在还不是一个正常人,无论身体还是心理上,还是一个病态的状态。过段时间,我会正式申请国家赔偿。
北青报:你对冤案追责怎么看?
刘吉强:首先,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其次,应该给手握公权力者一个警示,与蒙冤者遭受的损失比,现在一些冤案追责的程度差得太远。我认为我的案子也应该追刑责,有关人员要受到刑事追究,而不仅仅是警告、处分这种程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们犯法了,触犯刑法了,那就应该依法追究刑责。
北青报:你还相信法律吗?
刘吉强:相信法律,但不相信执法者。
北青报:可是,你的案子也是靠执法者纠正过来的。
刘吉强:(沉默)这个纠正来得太晚了……我感谢纠正这个案子的人,我尊重他们,但我的怀疑和不信任,是针对的这个群体。
“这18年失去最珍贵的,是我的青春”
北青报:18年前,你过着怎样的生活?
刘吉强:卷进这个案子时,我正在做股票投资。当时年轻力壮,各方面都是最好状态。那时候我的性格很开朗,不像现在这么压抑和自闭。
北青报:你觉得这18年你失去了什么?给你带来了什么?
刘吉强:这18年失去最珍贵的,是我的青春,这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这18年是一段空白,本来可以做很多事。我失去了对社会的安全感,我不再相信那些执法者。
这件事带给我的只有痛苦,给我的家庭带来的是巨大伤害。我亲人在外边,比我在狱中更煎熬。我姐姐过去身体没什么毛病,但因为给我申冤的过程屡受挫折和打击,让她得了严重的心脏病。我父亲也含恨离世。如果我在家,他不会走这么早。母亲现在也病得很重。他们这18年过得太苦闷了。
我现在除了去医院照顾母亲,基本都在家里呆着。我只跟亲人说过话,就算跟医院的护士,也不知道怎么说话。我就像一个外星球来的人,有心理障碍。出门买点东西,都得有人陪着。我也不会用网络,手机只会简单地接听电话。
北青报:如果18年前没发生这桩事,你的人生规划会是怎样的?
刘吉强:起码是正常的,一个自食其力的人。能够做一点事情,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18年前我就比一般人强,18年后我也不会比别人差哪去。最主要的,我能够尽到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北青报:出狱之后,有人来找过你吗?
刘吉强:以前的朋友跟我姐联系,我还没见。有时间了我会去见朋友。我被警察带走时就在这个家里,那时跟父母一块住。18年前我出事那天,父母出远门,不在家。现在,他们也不在家,而这屋里的家具摆设却都没有变,这些天有时会有种错觉,感觉好像又回到了18年前。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男子坐18年冤狱出来后父亲已去世 称不信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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