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下称规则)的相关情况。规则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出入法庭;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出庭作证时使用。此外,新修订的规则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要求法庭内人员不得鼓掌、喧哗,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
焦点1
律师入庭可走专门通道
新修订的法庭规则,对律师“与检察人员在法庭安检方面待遇平等”“在法庭上享有充分的辩论、辩护权”“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享有对庭审活动的监督权”以及“各级法院要为律师提供其他执业便利”等5方面作出了规定。“法官和律师应当说是法律执业的共同体,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流,实现良性互动。”最高法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仕浩介绍。
规则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律师与检察人员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人民法院对检察人员和律师要平等对待。
“当时征求律协和律师代表意见的时候,大家也认为,如果在权利、地位和思想认识上,法庭的规则对律师和检察人员有区别地对待,我们司法公正的门槛就设错了。”胡仕浩说。
同时,法庭规则对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携带电脑等电子设备没有作出限制。胡仕浩解释,也就是说,律师可以携带自用的手提电脑进入法庭,以方便办案。
此外,法庭规则还要求各级法院提供其他执业的便利。胡仕浩说,比如法庭要根据工作需求为律师配备休息室,方便律师休息、换装和饮水。“举个例子,我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看,他们的律师休息室提供了大中小三种型号的律师袍,如果有外地来的律师没带律师袍,也可以借用。”胡仕浩说。
焦点2
法院应公布法庭坐席数量
旁听庭审方面,新修订的规则对现场旁听和远程旁听作出了规定。其中规定,对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自由旁听,不加限制;法院自身要主动地通过电视、互联网以及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视频或者音频的直播或者录播。
“在旁听席位不能满足公众需要的时候,可通过排序(先来后到)、抽签、摇号的方式发放旁听证。”胡仕浩说,如果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旁听,要优先安排。
规则同时规定,各级法院要公布法庭的编号、位置、坐席数量。胡仕浩表示,这一方面是防止人为限制旁听,另一方面,也会有序地引导、方便公众旁听。
“当然,再大的法庭,坐席数量有限。有些案件影响大,群众旁听的热情很高,法庭现场满足不了。”胡仕浩说,因此规则还规定,经法院许可,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及用其他通讯工具进行传播,让更多人通过媒体观看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