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走出海南省美兰监狱大门供图/视觉中国
2月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陈满无罪。此前,1994年陈满在海口被认为是一起杀人焚尸案的凶手,被判处死缓。自被判刑起,家属和律师便开始了漫长的申诉。
2015年,为了陈满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刑事申诉领域向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抗诉程序,最终决定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从1992年12月28日陈满被羁押到昨日无罪释放,已经过去了23年。8435天,这些日子让陈满成为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因“杀人焚尸”被判死缓
1992年12月25日晚上,海南省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杀人纵火案。警方发现死者身受多处钝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由于煤气罐被点燃,死者遗体严重烧焦,但在尸体的口袋里,警方发现了陈满的工作证。后经辨认发现死者不是陈满,而是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某。案发后的第三天,当地警方在陈满的工作地点将其带走。1993年9月25日,陈满被正式逮捕。
1994年11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满在上坡下村109号租住期间与钟某发生矛盾,于是将钟某杀死,并用打火机点着火焚尸灭迹,一审判处陈满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的判决书送达陈满的时候,他提出要求见律师,但法院没有通知陈满的辩护律师,也没给律师送达判决书副本,以至陈满错过了上诉的机会。
23年后无罪释放
死缓,陈满不认罪,不服判决,家人和律师为他开始了漫长的申诉,长达21年。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高院再审本案。
2015年12月29日,浙江高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对陈满一案再审。昨天上午,浙江高院公开宣判,原判撤销,陈满无罪了。
宣判在海南省美兰监狱,陈满的服刑地。浙江高院认为,原裁判认定陈满杀死钟某并放火焚尸灭迹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
海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向陈满当庭道歉,并送上5000元现金对陈满表示慰问。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看到,在海南高院的人给陈满道歉的时候,陈满一直不停地说:“不用了,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