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罚款难禁乱放生
据村民介绍,此次发生的动物放生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广州日报记者了解到,五联村环境山清水秀,此前一直有人拿动物过来放生。但是放生的物种过多过杂,已经严重影响到五联村的生态环境。
“经常有人放生鱼、兔子、毒蛇,什么都有,试过有兔子死在山上。”小付介绍,每逢周六日以及农历初一、十五,前来放生的人就特别多,不仅破坏了当地的农作物,而且还给他们的生活造成滋扰。“有人放生蟒蛇,还爬到村民的家里面。”
五联村支部书记甘容芳则表示,村里的主要路口都立了告示牌进行提醒,违者罚款5万元。“但也没有什么用。”
甘容芳表示,这位江师傅并不是第一次来到村里放生,自己已经见过他两次了,其他村民见到他的次数更多。“他是花山人,专门有电话联系他,说需要什么动物,然后他就专门采购了,拉到这里来放生。”
附近有人曾放生
百只一斤重田鼠
广州日报记者搜索本报报道发现,在2014年11月,离五联村仅五公里外的从化鳌头镇黄茅村曾有人放生上百只一斤重的田鼠。据通报称,事主唐某(湖南长沙市人,广州东方学校教师)在荔湾区黄沙水产交易市场以每斤28元购得田鼠127斤,计3556元,分装5只铁笼,乘面包车前往花都区隆华寺放生田鼠,遭寺院拒绝后,转到黄茅村公路边林地将田鼠放生。后来黄茅村村民花了一个星期灭鼠。
违法放生最高罚5万元
据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由宗教教职人员主持的宗教性放生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不得借放生活动进行敛财。放生活动必须由已合法登记的教职人员主持,不得放生农业部门禁止的物种。违法违规举行宗教性放生活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规定,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放生动物或者移植园外植物,违者将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广州一货车藏几百只活老鼠准备放生 恶臭扑面)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1-19/7722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