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天下 >> 国内 >> 国内社会  >> 正文
新闻

男女因停车纠纷打“1元官司” 被质疑浪费资源

www.taihainet.com 2016-01-15 16:36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因为停车问题,家住佛山禅城某社区的高先生与邻居向女士,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并不断升级,斗了三年,其间甚至大打出手。后来高先生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索赔人民币1元。14日,禅城法院通报,这起“1元官司”已经审结。

  2013年,高先生将新买的车停放在自家楼下,但这引起了同一栋楼二楼的住户向女士极大不满。高先生称,长期以来,向女士对其小车采取淋污水、撒垃圾、污泥等手段进行污损,并数次用摆放杂物、起水泥墩等方式干扰其正常停车。向女士则认为,高先生所说的停车位是消防通道,不应该停放车辆。 

  双方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不断升级,甚至发展到大打出手,所在社区居委会联系综治信访、行政执法、驻点律师、物业公司对双方进行调解,也未达成共识。2015年9月,因为爱车被泼得满车花泥,高先生认为是向女士所为,将向女士起诉到禅城法院,请求向女士停止不法侵害及污损车辆,不得用杂物堵塞车辆进出,同时要求向女士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1元。向女士承认在2015年9月因置换花泥不慎将停在楼下的车弄污。最终禅城法院判决高先生胜诉。双方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并未上诉,向女士也向高先生支付了1元的赔偿款。

  延伸

  “1元诉讼” 定纷止争

  有人质疑,上述的“1元官司”是否有浪费司法资源之嫌。对此,禅城法院指出,2015年,全国范围内有不少起诉赔偿1元的案件报道,“1元诉讼”看似是为了小额利益的争辩,而实际是对“1元诉讼”背后复杂的法律关系的辨析,通过法院裁判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近年来,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诉讼的形式来解决纷争,一方面源于老百姓对法院的信任,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难”再也不能成为阻碍老百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纷争的一道坎。

  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禅城法院立案量比往年有所增加,2015年全年立案约2.39万件,比2014年增长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男女因停车纠纷打“1元官司” 被质疑浪费资源)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1-15/7718434.shtml)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net)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厦代表团建言献策守护“清新福建”:串起产业链,变污染为资源
  • 厦门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台海网1月12日讯 (海峡导报特派记者 骆余民 吴林增/文 黄少毅/图)昨日,福建省两会进入第三天的时间,各代表团继续对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在厦门代表团,代表们延续对民生话题的关注,在连续两天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的发言几乎一半以上都跟老百...
  • 纵情享乐佤族“摸你黑”,上演男女火辣互摸狂欢
  •   四月底,滇西南已经进入了夏季的节奏,我们驾车从大理出发,沿着开满三角梅的公路向被称为哀牢地新大陆、滇西南人文史诗的沧源驶去。      根据当地佤族习俗,在摸你黑节日前必须先进行剽牛祭祀活动。      剽牛心跳不仅仅是残忍 一条膘肥的牛被拴在木桩...
  • 男女走冰湖落水 5人用围巾做救命绳拽其上岸
  •   6日上午9时左右,一男一女在横穿镜泊湖时不慎落水,恰好这时有40多名摄影爱好者途经此处,用围巾做成救命绳,将两人拽上岸。经过大家的急救,两人终于转危为安。  目击者讲述惊魂一幕  他们走着走着就掉进湖里,女的瞬间没影了  8日,现场的目击者、摄影爱好者小龙女向记...
  • 龙岩一对男女“无证”开房遭拒 怒砸酒店
  • 台海网1月9日讯1月2日凌晨,长汀县一对男女因未带身份证入住遭到拒绝后,竟然将酒店物品砸坏。1月2日凌晨1时46分许,城关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某酒店有人没带身份证要求住宿,与前台发生争执。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在现场了解到,钟某(男,30岁)、夏某某(女,2...
  • 厦门一女子工作中与人起纠纷被撞死 家属索赔280万
  • 2015年11月,年仅一岁多的果果没了妈妈。他的妈妈阿青是某水泥搅拌站的工作人员,负责水泥搅拌车的调度。事发当天,因为调度问题,阿青和搅拌车司机阿祥发生口角。一开始,两人只是就目的地发生了争执,可后来越吵越凶。再说我撞死你!隔着驾驶室车门,阿祥撂下狠话。讲...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