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缉令”。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2005年,杨秀珠于荷兰被捕。后来她逃往美国。2015年4月,我国向全球发布100名腐败分子“红色通缉令”,杨秀珠被列为“一号嫌犯”。2015年6月9日,杨秀珠因违反了美国免签证规定相关条款在纽约移民法庭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杨进军并非公职人员,其曾经经营的公司为私营性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案件定性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刑法》对贪污贿赂罪的定义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
私营企业主为何会涉嫌“贪污贿赂罪”,还上了国际红色通缉令?对此,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解释,这其中很大可能是他给公职人员贪污贿赂提供协助,那也会定性为“贪污贿赂”。
检察机关称,杨进军的具体案情较为复杂,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记者张和平)
(参与采写:胡建国)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起底“中国第一女贪官”杨秀珠胞弟杨进军)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9-19/75332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