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这一系列地震的“静国松案”,堪称近些年治理企业商业贿赂、打击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有监察部办案人员评价:此案的查处,在一汽集团最高管理层震动很大,对一汽集团采取有利、有效措施,加强营销业务、组织人事和廉洁从业管理,加强企业制度建设,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把手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失效,是造成此类大型国企贪腐案的直接成因。”有关专家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归根结底,所有贪腐问题都因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缺失。“约束”来自内部,需要健全的管理制度;“监督”既来自企业内部的控制机制,也来自外部的监管,包括上级企业和主管部门。
大型国企,无一不拥有丰厚的优质资源,在市场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不完全由市场决定,但无论是对内部管理人员,还是面对外部需求,这种资源的诱惑力不言而喻。
有关专家表示,内部约束——国企内部,优质资源由少数管理者控制、调配和使用,一旦没有健全的制度,靠个人约束肯定不行。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应该是“分权”,而后依据规章制度,实现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才能降低违规犯罪的可能性。
他认为,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就是很多国企虽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却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有的政策执行只对下、不对上,出现规则执行的“灰色地带”;有的高层管理者或一权独大,或伸手过长,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如果外部监管再跟不上,重大的贪腐就会趁机滋生。
据他介绍,外部监督——从现有体制上,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巡视组等不同的监督主体,分别依据各自的监督职能从不同角度履行防范和治理腐败的职责。近几年,各部门不断加大反腐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成效显著。
他说,“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必须同时加强。因为纯粹的外部监督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就像一个人,天天去医院看病,也不能保证身体内部的绝对健康。”但“外部监管”最终也是为了促进内部的有效约束。
他认为,根据“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一个更加全面、有效的监督网络也正在我国逐步构建完善,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在内的多种方式,正在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督体系,科学有效地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来源:中新网
原文标题:异地审计挖出一汽贪腐大案:建4S店需千万公关费
原文网址: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7-15/74053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