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李树才否认指控,称自己没有贪污。《法制晚报》记者上午获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李树才有期徒刑12年。
检方指控划拨主管单位350万 侵吞130万
49岁的李树才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担任庙城镇党委书记,负责庙城镇党委全面工作。检方指控李树才的贪污行为就是发生在他担任庙城镇党委书记期间。
法院审理查明,李树才于2010年至2011年担任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党委书记、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主管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审批的职务便利,将该单位350万元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名义划拨到北京亿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并将其中130万元侵吞。
2014年3月4日,李树才被查获归案。
证人证言借春节前送礼从企业转账350万
原庙城镇财政科科长杨某的证言显示,北京聚源地工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庙城镇政府的直属公司,企业性质是国有,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是张某,公司收入有厂房租金和庙城镇政府的拨款。
公司财务支出由张某和李树才两级审批,1万元以下由张某审批,1万元以上由李树才和张某两人签字。亿鑫砖厂是聚源地公司的下属公司。
2011年春节前,李树才和其商量,春节由镇政府出钱给区直机关的正副职领导及大企业送礼慰问,其提出走访企业需要大约100万元。李树才称,走访区直机关需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