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向记者展示罚单。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昨天下午,田先生缴纳了15000元的罚款,从交通执法队领回了自己的爱车。6月23日,田先生接送通过滴滴顺风车软件联系上的乘客时,因与乘客发生争执,遭到乘客举报,被执法人员以出租车非法运营为由扣押车辆。
变更订单引发争执
田先生从今年3月份开始用滴滴顺风车软件在通勤时间搭载了三次乘客。滴滴顺风车平台客服告诉他,使用平台联系乘客属于拼车,不是“黑车”。本周二下午4点多,田先生从金台夕照附近接上了通过软件叫车的孙先生。孙先生叫车的时候说自己要去北卫家园小区。
可是,孙先生一行两人上车后,田先生发现两个人的目的地不一致。田先生无法满足孙先生临时变更目的地的要求,请孙先生一行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了口角。随后孙先生拨打了110报警,声称田先生挟持了自己。双方来到团结湖派出所,在民警的主持下进行协商。协商仍然不成功,孙先生又联系了交通执法总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朝阳第五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定田先生涉嫌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扣押了田先生的车辆,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昨天下午,田先生缴纳了罚款才得以取回车辆。
乘客孙先生否认了最初以遭到挟持为由进行报警,他说,自己当时只是如实说,他与田先生发生了纠纷;但是,110出警后未能让双方协调成功。因此,双方约定好到团结湖派出所进行再次协商。孙先生说,田先生所述的其他过程基本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