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按规定配催眠药物
16日中午1点40分,外婆和奶奶带着三岁的杨亦豪,从荣昌家里赶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据患儿姑婆介绍,小豪已持续咳嗽约1个月,吃过感冒冲剂等,但都不见好转。
当天来到医院儿科后,接诊医生初步判断,小孩的病情为慢性咳嗽,或为变异性哮喘。为确诊病情,医院建议做肺功能检查。
家属同意后,测完孩子体重、身高,医生据实际情况,按标准配置等比例的液体药剂—5.5ml水合氯醛,给患儿做镇静和催眠。
“之所以做催眠,是因为小孩不像成人,能很好配合仪器检查。”医院儿科主任王燕说,为5岁以下儿童做肺功能检查前,专业儿童医院也常配置这种药。
因为这种药有点苦,医生在配药时,加了6ml葡萄糖。
“这样做是为让口感好些,减小患儿的抗拒。”同时,王主任表示,事情发生后,患儿的病历已被封存,配药的标准都是有据可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