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中国的外逃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逃亡北美、欧洲、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但中国与这些国家地区之间大多尚未签署引渡协议,很多时候只能通过个案推动,效率很低。但中国目前的做法则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性条例入手,以更加务实的方式推动案件进展。
确实,2014年以来,中国的动作频繁: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要求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让全球反腐败合作更加深入;发出“红色通缉令”,向世界昭示中国决心……
这样的做法正在赢得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作为中国贪官外逃重要目的地的澳大利亚,已明确表示将协助中国追逃追赃;美国也传递出越来越强的合作信号,其司法部对乔建军发出通缉令;加拿大、新加坡、新西兰等国同样纷纷表态,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罪天堂。
“重点突破外逃贪官所谓的‘避罪天堂’,对于形成追逃追赃的常态化、高压网络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
(来源:人民日报
原文标题:外逃嫌犯勾结外国反政府武装 猎狐抓逃遭追赶
原文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15-06/20/content_15788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