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5月31日报道,公交司机突然踩急刹车,正吃东西的乘客牙齿被硌坏,是公交车的责任,还是乘客自己的责任?日前,乘客孙某将公交车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拔牙的医疗费以及后续治疗费。
36岁的孙先生是平谷人。今年3月20日他乘坐一辆北京某客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时,拿出大枣吃了起来。忽然汽车急刹车,车厢一颠簸,孙先生的牙齿硌到了枣核上。“牙硌坏了!”孙先生到总站后捂着嘴找到司机,随后司机带他去医院看牙。3天后,孙某听从医生建议将受伤的牙齿拔除。
孙先生认为公交车司机在发现路面缺陷后未提前减速,导致车辆严重颠簸,系司机在履职过程中未采取必要措施而致使乘客受伤,理应对自己的损失予以赔偿,便将客运公司诉至法院。
“我们车上有标志,禁止在车上吃东西等。”客运公司代理人郭先生认为,公交车上禁止吃东西,除了清洁原因也是考虑安全,因为路面情况复杂,乘客在车上吃东西,诸如热饮、带尖锐硬壳食物等,容易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司机马某出庭作证说,当时整个路面被挖,他在前面开车并未注意到后边有乘客吃东西,一般情况下他都会告诉乘客在车上不允许吃东西。
马某称,医生写了诊断证明,说孙某系因牙龈发炎导致牙齿松动。同时马某还认为原告上车后未买车票。
对此孙某坚决予以否认,称医生没有写上述诊断。“我用的现金买票,当时司机没有给我票。”
因孙先生没有带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第三方律师·观点
乘客应承担较多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葛磊律师。他认为,该乘客没有尽到乘车安全注意义务,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大部分责任。“作为成年人,在车上吃坚硬的食物,应该能预测到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诸如车辆颠簸时会导致硌牙、划破嗓子等。”
葛磊律师认为,司机在此事中也有过错,即司机应在行驶中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注意前方路况,尽量保持平稳、不急刹车等。但如果司机已经及时采取救助行为,如带乘客去医院看病等,那么就只需承担小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