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省部级官员
2015年2月17日,中纪委网站通报称,经查,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中称,朱明国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发现,中纪委通报称朱明国涉及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节,其也成为第一个被通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省部级官员。
公开资料显示,朱明国现年57岁,海南保亭人。27岁前,他一直在农村,“文革”开始后,在乡村担任过党支部书记、革委会主任等职。朱明国真正进入仕途始于“文革”结束后,1980年,他进入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此后,他直接成为保亭县委常委,后进入海南自治州组织部,还曾在中央党校学习了三年。
1988年,从中央党校结束学习后,朱明国便从一个州的组织部副部长,变成了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此后,他从海南省政法委书记,到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再到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开始了长达15年的政法生涯,历经十余个重要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