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亭(正面衬衣者)在听证会上陈述申诉意见。图据山东高院官微
聂树斌手写的申诉状,标注日期为1995年5月13日。
昨天下午,山东高院就聂树斌案复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持续11小时,聂案申诉律师、河北办案单位陈述意见针锋相对,到今天凌晨0点多才结束。其间,聂案申诉律师就办案程序,是否刑讯逼供和死刑执行时间等提出诸多疑问,河北办案单位全部予以否认。山东高院宣布闭会时,未公布听证代表的投票意见。
辩证据
申诉方
认定聂为真凶证据不足
聂树斌案申诉代理人李树亭律师称,卷宗显示此案没有任何直接人证、物证证明聂树斌实施犯罪,河北方面判决主要依据聂树斌的口供作出,但聂树斌的口供内容先后互相矛盾,包括作案时间、地点、过程、杀人手段、受害人相貌、衣物特征、抛埋衣物地点等,不能自圆其说。比如,聂树斌对案发时被害人身穿连衣裙的外观有过多种不同表述。
王书金多次供述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王书金供述的作案时间、地点、受害人相貌、衣物特征等,均得到受害人亲属证言、现场勘查照片及玉米地主人等相关证据印证。真正的凶手更多地指向了王书金而非聂树斌,即使不能确定王书金是此案真凶,也不能确认聂树斌是真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