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47岁的刘某被带上庭来。他皮肤黝黑,身材瘦小,低着头走上被告席,脚镣拖在地上哗啦哗啦响。
去年十月,刘某和三个老乡上门讨薪时,与老板发生冲突。打斗中,老板的两个帮手一死一伤。
刘某用重庆口音的普通话回答问题,结结巴巴的陈述,一次次被打断。
当辩护人问他:“你后悔吗?”
这个男人低下头,身体开始猛烈抽搐,脸部扭曲,继而痛哭起来——他几乎无法站立。
法官提醒他控制情绪。法警走过来,扶着他在被告席的一块木板上坐下。
工地老板拖欠薪水四个月
农民工家差点交不起学费
刘某、冉某、黄某、侯某都是重庆老乡,一直在建筑工地干活。去年元月,中介雷某给他们介绍了桐乡梧桐街道一个工地的活。干了半年左右,到去年6月完工时,工地老板还欠他们9000元未结,说拿到工程款再给。
雷某和刘某讨要多次。去年8月20日,老板写下欠条,口头承诺会在学校开学前给——因为农民工的孩子们开学要钱。可是,老板再次食言。
没法子,老乡、工友们凑吧凑吧,总算把几个孩子的学费给交上。“事发前,我们前前后后去了6趟,只拿到4000元。”庭上,47岁的刘某说,“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的生活都指望这些钱。”
对于这些情节,公诉人没有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