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此前报道:四川李彦因家暴杀夫被判死刑案始末
绝望的再婚 从受暴到杀夫
李彦,居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生于1972年,初中文化,国企下岗工人,2008年因前夫“喝酒”、“不干活”离婚,有一未成年正在读书的女儿。
2009年3月,李彦不顾家人反对,与同事、邻居谭勇结婚。谭生于1966年,曾有三次婚史,育有一子。
一封有348名当地民众签名的请愿书指谭勇因家庭暴力导致三次离婚,“这是众所周知的”。信中说“李彦经不起谭的甜言蜜语的诱惑”,谭对李彦说“以前我的脾气是暴躁,说不到两句话就打人,现在我一定改”。
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书中记载李彦供述:“婚后一段时间关系还可以,自从买了房子之后,谭勇就变了,经常借口不回家,遇到一点小事就骂她,她一还口就会被打。每个月都要被谭勇打几次,有时把她赶到阳台上,不许睡觉。有一次,她和谭勇吵架,谭勇用斧头将她左手手指砍掉一个,并且叫她不准说出去。2010年8月2日、10日,她被谭勇打伤后,分别到县妇联和派出所反映过,还拍了照片。”(编注:判决书中记载证言均使用第三人称)
该判决书还记载,李彦向法院提供安岳县中医院2010年8月4日诊断证明一张,证明其左腿、胸部多处受伤。摄于8月2日和10日的照片各两张,显示其头部、颈部受伤。安岳县妇联8月3日接待记录,称李彦投诉再婚后多次遭谭勇殴打。安岳县外南街派出所8月10日接警记录,称李彦反映当晚遭谭勇殴打,“并说谭勇经常打她,有家庭暴力”。判决书中还说,李彦向提供给警方的日记中,多处记载被谭勇打骂的情节。
判决书中还记载李彦的母亲、女儿、邻居、朋友关于谭勇对李彦施暴的证言:“打了多少次,她记不清了。记得最严重的一次是,李彦和别人打麻将被谭勇发现后,谭勇把李彦打得不能走路,头发都被抓了一大把。……谭勇脾气很怪,不准李彦和其他人耍,也不准李彦和其他人说话,谭勇的疑心很重,只要说过的,李彦就必须去做,李彦不做的话,就要被打。”“有一次,谭勇一脚踢到李彦脸上。还有一次,谭勇一拳打在李彦的鼻子上,李彦满脸是血。”等等。
一份警方查获的“离婚协议”中列出了李彦与谭勇的离婚财产分割方案:面包车一辆归谭勇所有,按揭房一套归李彦所有,约4万元债务两人分担。但该“协议”并未签署,据348人请愿书中称,因谭勇不同意离婚、要求若离婚财产全部归他、债务全部归李彦而协议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