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孟伟阳
有段时间,微信“朋友圈”里流行卖“名牌”箱包。极低的价格,告诉人们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它们不是真的。同时人们也在纳闷,这些在“朋友圈”里卖假货的人,他们究竟出于哪些目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多有正当工作,“朋友圈”里卖包是为了赚零花钱,而且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薄,很少有人意识到售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瞄准“圈内人”
4被告人卖假包被处罚金
王某、黄某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两人还是租住在一起的好兄弟。看到“朋友圈”里流行卖各种商品,两人闲来无事一合计,决定也开始自己的“创业”之路,赚点零花钱。于是,两人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发布各类假冒品牌箱包及手表的照片,并在暂住地对外销售。谁知没干多久,两人就被警方抓获。民警当场查获待售的假冒LV牌皮带两根、LV牌包袋两个、PRADA牌包袋4个、PRADA牌皮夹1个、TUDOR牌手表1块、AP牌手表1块、Cartier牌手表1块、MONTBLANC牌手表1块、ROLEX牌手表两块。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涉案物品价值53.76万元。
与之相类似,韩某、孙某也是租住在一起的哥们。两人都有正式工作,想着在微信“朋友圈”里卖点东西,贴补一些房租。两人于是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皮夹,并通过手机微信发布商品图片信息,联系买家后对外销售。2013年3月22日,警方将两人抓获,并在暂住地查获假冒LV牌皮夹5个、LV牌包5个、CHANEL牌包1个、PRADA牌包7个、PRADA牌皮夹6个、Dior牌包1个。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涉案物品价值24.81万元。
法院认为,两起案件均为共同犯罪,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对两起案件的4名被告人各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