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判罚
量刑VS依法严惩
据参与庭审人士透露,法庭上,辩护律师提交了被告人立功受奖的证书,认为被告人做交警期间表现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使案件中很多存疑且不好查清的环节得以厘清,情节属于比较严重,建议从轻判罚,“量刑上可以是有期徒刑14年,最重是无期。”
对此,原告律师李仁厅表示,被告人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工作岗位上的立功表现不能作为此案从轻判决的条件;此外,被告人如实供述是归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做出的,“有这么多直接证据证明你犯罪,在这些证据面前不坦白也不行。”李仁厅认为,此案量刑不适合在附加条件上计算刑期,“这个案件不在量刑规范范围内,不应该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计算刑期”。
安徽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
武钦元强奸杀人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对话
于英生:
追责还没启动 官方没一句道歉
司法进步的代价太大了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今天的庭审?
于英生:真凶伏法。算是正义得到了伸张,对我妻子的死也是个交代,这回算是水落石出了,对已经去世的老人也是一个安慰。
新京报:这场庭审对你意味着什么?
于英生:算是给了我一个说法,让真凶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现在庭审阶段已经结束了,就等判决了,希望法院能公正审理,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新京报:这一年来除了你的案子,还有几件冤案昭雪,你会关注吗?
于英生:关注啊,特别关注,呼格吉勒图的案子,聂树斌的案子我都关注,这些包括我的案子的昭雪,都是司法进步的信号,但就是这种进步的代价太大了,呼格吉勒图18岁时就被错杀了,连命都没了,我的案子受影响的不仅是我的小家庭,更是两个大家庭的苦难。
新京报:你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请求是索赔147万,这包括哪些部分?
于英生:包括我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孩子的抚养费、老人的赡养费,也包括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这么多年家里申诉承担的费用。